已過期 衛生行政 / 5-7 職等 / 衛生福利部 / 科員
- 資格條件
- ■國內外大學公共衛生、醫務管理、衛生政策與管理或醫藥護理等相關系所畢業。
■具原住民族或離島等偏遠地區公共衛生行政經驗者為優先。
■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,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。
■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。
- 工作項目
- 1.部落社區健康營造事務。
2.原住民族及離島諮詢會事務。
3.原住民族健康照護政策及平台事務。
4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- 工作地址
-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
- 開缺紀錄
- (1 次) 2020/07/09 - 2020/07/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