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過期   衛生行政 / 5-7 職等 / 衛生福利部 / 科員

資格條件
■國內外大學公共衛生、醫務管理、衛生政策與管理或醫藥護理等相關系所畢業。 ■具原住民族或離島等偏遠地區公共衛生行政經驗者為優先。 ■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,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。 ■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。
工作項目
1.部落社區健康營造事務。 2.原住民族及離島諮詢會事務。 3.原住民族健康照護政策及平台事務。 4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
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
開缺紀錄
(1 次) 2020/07/09 - 2020/07/15